安图县农机总站机构职责
1.基本概况:安图县农机总站属行政事业单位,下设农机科、综合科、检测科、信息科、项目办、农机监理站、农机推广站和9个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
2.职能:(1)推广普及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2)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机技术推广和推广站和农机户管好用好农业机械,加强维护保养,提高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先进作用。(3)负责引进试验、示范、定型和推广适合我县农业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和新机具。(4)负责指导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和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5)负责下达全县农业机械化作业指标,督促检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质量监督和调度报表工作。(6)负责受理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和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7)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维修网点等级认定和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工作,指导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8)负责全县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年检及审验工作,实施安全监理和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