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机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助项目统计汇总内容的通知
吉农办机〔2017〕16号
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
2017年,在总结上年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技术应用整县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我省全面普及推广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远程电子监测技术,另在部分县(市、区)开展了马铃薯种植与收获、玉米秸秆打捆(离田)、高效植保、玉米籽粒直接收获等农机化作业补助项目的远程电子监测示范推广工作。经过一年的实践验证,效果理想,解决了人工检查验收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难度大、时间不及时等多年无法破解的难题,确保了国家资金使用安全,降低了工作人员的责任风险。
然而,虽然信息化电子监测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机作业补助项目的检测、计量、统计、记录等监管方面的准确性、时时性、科学性,但也出现了与原有人工检查核实、统计、记录、汇总等方面不适应、不匹配等问题。为最大限度适应农机作业补助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技术应用系统条件的要求,更切实际、更具操作性、更加科学地保证监测记录结果的实用性、有效性,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功能强大的优势,现就调整和增加有关统计汇总表格项内容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格项调整范围
针对电子监测技术只能定位记录作业地块GPS(北斗)坐标,不能识别地块名称(称呼)等实际情况,调整作业补助对象日报表内容,强化日报表确认的可操作性;调整县、乡两级作业质量与面积核验结果、补助资金核准额度等相对应表格项内容,使之更加适应信息化监管的技术要求。
二、新增表格项内容
针对电子监测技术信息化平台功能强大、统计汇总高效便捷等特点,新增省、县、乡、补助对象四级日(年、季)作业进度统计和汇总表格项及相应作业补助资金结算汇总自动生成项,以提升管理部门与补助对象(作业实施者)对作业进度和年(季)作业结果的实时掌握(2017年不作为绩效考核内容)。
三、具体要求
(一)自2017年开始,凡实行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管理的农机作业补助项目,全部依据本文件附件中随附的新的统计汇总表格项进行相应的质量、面积、结算等统计、汇总及补助资金的核准发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进步和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将陆续改进、完善或相应增加表格项,不再发文说明。
(二)先前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文件形式下发的相关文件中相应统计、汇总等表格不再执行。另因补助资金来源发生变更,吉农农发﹝2016﹞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中“2017年农机深松抗旱保墒增产实用技术作业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中购机补贴资金不再下发。
附件1.农机远程电子监测作业统计汇总表名词释义
2.201×年农机深松抗旱保墒增产实用技术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1-9)
3.201×年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种植)项目统计表(1-9)
4.201×年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实用技术示范(收获)项目统计表(1-9)
5.201×年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示范项目统计表(1-9)
6.201×年高效植保机械化推广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1-9)
7.201×年玉米籽粒机收与烘干实用技术示范项目统计表(1-9)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