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农机维修网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农办机〔2018〕6号
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8 年度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全省农机维修网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全省农机维修网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吉林省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维护农机维修市场正常秩序和经营者及广大农机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对全省农机维修网点开展监督检查。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农机维修网点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农机维修网点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促进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保障维修后的农机具技术状态完好和高效运行,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赋予的职责,对全省农机维修网点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监督检查,强化管理,完善并规范农机维修网点的经营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农机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使全省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把握《条例》和《规定》的精神实质,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对象是从事农机维修企业,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经销商(统称农机维修网点)。
三、检查内容
(一)维修经营资质方面。是否取得相应类别和级别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对未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经营者,要按照《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要求进行整改,符合条件要求的要办理相应类别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方面。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无证上岗者要督促其尽早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三)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方面。是否在核准的维修类别和等级范围内从事维修业务;是否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
(四)农业机械维修质量和安全性方面。是否使用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进行维修,维修“三包”服务制度是否健全。
(五)守法经营方面。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维修配件维修农业机械;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使用维修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整机;承揽已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等活动。
(六)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建立了农机维修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维修记录、进销货台帐、收费标准、质量保证和“三包”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方法步骤
根据全省农机维修行业的实际情况,2018年3-9月,农机维修网点监督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时间是从现在开始至3月10日。主要任务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农机维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全面分析了解和掌握农机维修市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时间是3月至7月底。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农机维修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整顿规范。时间是7月初至8月底。主要任务是在前段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整顿规范。根据农机维修监督管理的需要,健全各农机维修点的管理档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形成农机维修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时间是9月初至9月底。主要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巩固检查的成果。本次农机维修网点专项检查阶段性成果标准是:农机维修行政许可全面贯彻,全面提升《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数量;维修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使用销售假冒伪劣农机配件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机维修质量明显改善,农机维修安全生产得到重视加强,农机管理部门执法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农机维修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和规范。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搞好宣传。农机维修网点监督检查是净化农机市场环境、规范农机维修市场建设、消除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机手利益的实际行动,是农机化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对此要提高认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公布工作电话、本次检查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机维修从业者,增强法制意识和质量安全观念。
(二)强化领导,周密组织。农机维修网点专项检查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依法办事。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农机维修从业者和广大农机用户服务上,放在规范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上,放在优化农机化发展的大环境上。要按照省农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明确责任和分工,把握好法规政策,精心组织和安排落实好本辖区的检查。全省农机维修网点专项检查由省农机局具体组织协调,省农委还将派出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检查,严格市场准入。《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已经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为行政许可项目。农机维修规范治理,至关重要的是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大对农机维修网点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等级技术检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堵住假冒伪劣农机配件和劣质维修服务流入市场,严禁无职业资格证书者上岗营业。促使农机维修网点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维修服务手段、提高维修服务水平,消除维修质量事故。
(四)上下协调,搞好总结。建立活动情况上报反馈制度,推动农机维修规范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在检查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工作情况,将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机局。整个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省农委。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联系人:曹殿广
联系电话:0431-88906324,邮箱:jlsnjj@126.com
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联系人:刘 浩
联系电话:0431-87988053,18604314698